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400多万元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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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了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如果达到了立案标准,警察会依法进行侦查,在抓获诈骗行为人之后即可以责令其对当事人进行钱款的退赔。
《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返还被诈骗的钱,得看犯罪人的偿还能力,如赃款被如数追回,可以全部拿回。但赃款被挥霍,犯罪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并且他的家属和其他人也不愿意替他退赃,则无法追回;
3、无论被骗金额多少,当事人首先应尽量保存银行转账记录、网络聊天记录、对方联系方式等证据,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不愿意去派局所报案的,建议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当举报达一定次数后,相关部门定会立案调查,举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详细填写举报信息。
二、发现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到哪里报案?
1、发现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到犯罪行为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2、在报案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报案材料与报案人身份证件
可以口头报案,但是为了事情能顺利解决,最好准备好书面报案材料。要写清楚事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内容,可能的话,再写上认为构成犯罪的理由。
(2)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资料
最好是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如果对方留的是假的也要尽量提供,其中或有线索;
(3)关于诈骗行为的证据
证据主要是两方面,第一是证明自己被骗的证据,第二是财产给付的记录,前者包括微信、支付宝、电话聊天记录、能够证明事情发生经过的证人证言、相关文件材料等,后者包括银行转账记录、交付现金情况、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车辆、房产过户等能证明把金钱或者财产交付给对方的时间、地点、过程。
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法院审理诈骗案件后,一旦认定诈骗罪的罪名成立,那么实施诈骗行为的公民,极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三、诈骗案立案后需要抓捕犯罪嫌疑人吗?
1、诈骗案立案后不一定需要抓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是需要一定的证据的,而不是依据立案时间来确定的。
2、接受诈骗案件的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这里“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这一规定,报案、控告和举报认识片面或错误造成的控告、举报与事实不符,甚至错误;而诬告则是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目的在于陷害他人。
(3)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并保障他们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为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争,保障单位和个人行使控告、举报的权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即当他们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主动采取保护措施或者被要求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为了防止事后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打击报复,该款还规定,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们保密。
对于诈骗案件,每个地方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存在差异。江苏南京地区的公安机关,在接到诈骗案件的举报之后,需要结合当地相关法律的判断是否满足法定的立案条件,对于不满足条件的,通常并不会立案。若是满足条件,则需要对诈骗案展开侦查。如果对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合同诈骗400多万元怎么判
一、合同诈骗400多万元怎么判?
判刑标准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3、犯罪主体不同。
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合同诈骗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
三、合同诈骗400多万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合同诈骗400多万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五、合同诈骗400多万对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由此可见,合同诈骗400多万元怎么判的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不过判刑标准一般不少于10年有期徒刑,单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单位及相关的责任人都会被判刑。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