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还要去民政局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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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还要去民政局离婚吗
问题解答:
法院判决离婚后,当时热需要去民政局离婚。因为在法院办理判决或离婚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解除夫妻关系婚姻的效力,其与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离婚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提起刑事诉讼进行地震;如果感情确实已破裂其中一个,引发骚乱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况,引发骚乱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纠纷的行为。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予准予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双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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