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启动法律程序与改写要点解析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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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启动方式详解
🔍 医疗事故鉴定启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当医患双方就医疗事故达成一致,共同决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鉴定程序即可启动。
2. 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若需进行鉴定,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
3. 人民法院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在医疗事故诉讼中,法院可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或当事人申请后,对需要进行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要进行鉴定,则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
医疗事故诉讼中责任的认定
🔍 医疗事故诉讼中,责任认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 同等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由医疗过失行为和其他因素共同造成,责任相当。
-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时间
🔍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等待不超过六十日。患者申请鉴定后,医学会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出具鉴定书。
📝 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医疗事故鉴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