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的法律规定(解释管辖权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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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有哪些规定
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行为,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司法公正。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当主要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省级。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标准的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标准的规定(一)》< /p>
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第一条【火灾案件(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项)】因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造成一人以上、三人以上重伤的;
(二)给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p>
(3)导致十余户房屋及其他基本生活物资被烧毁;
(4)导致森林火灾,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稀疏林地或灌木地被烧毁,未开发林地或苗圃面积四公顷以上;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条【非法制造、经营、运输、储存有害物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制造、交易、运输、储存有毒物质、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和其他导致死亡的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造成重伤、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交易、运输、储存50克以上的美沙星、氟乙酰胺、氟乙酰钠、甲氧西林、甘氨酸盐粉剂、原液、制剂或者毒饵2公斤以上;
(四)引起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的,或者引起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有毒、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安全。
我c明确告诉你,公安机关的刑事管辖权是广泛的。这是因为,在我国,除检察机关、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外,其余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